問題1:如果錯過了網上報名及作品提交怎辦?會延期或接受遲交的作品嗎?
答:截止報名及交件日期絶不延期,大會亦不接受因任何原因而遲交的作品。
問題2:參賽者的定義是什麼?
答:參賽者必須為該參賽作品的主要創作成員,通常是導演或監製,並且是該參賽作品的版權持有人。如果該參賽作品的版權持有人並非參賽者本人,參賽者須獲取該版權持有人的書面同意書,作為授權提交該作品參加比賽之證明。
問題3:我在網上登記後/確定遞交後收不到確認電郵,該怎麼辦?
答:有些垃圾郵件檢查程式( Spam filter )會過濾掉由電腦自動寄出的郵件。請將info@diabetesprevention.hk添加到你的電子郵箱垃圾郵件檢查程式的核准寄件者列表中,以確保你能收到我們寄出的電郵。
問題4:得獎結果何時公佈?
答:得獎結果將於2019 年11 月上旬於比賽網頁及Facebook上公佈。得獎者將會有工作人員聯絡,以獲取得獎通知。
問題5:如在參賽作品裡使用了第三者的音樂、圖像,錄像或影片片段,我需要獲得該版權持有人的同意嗎?
答:需要。作為媒體創作的一份子,應當尊重每一個創作者的心血及尊重毎一個作品的知識版權。香港是一個尊重知識版權的地方,任何人士的作品如沒取得該版權持有人的同意而使用了其音樂、圖像,錄像或影片片段的話,均有可能因抵觸版權法例而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如你的作品使用了第三者的音樂、圖像,錄像或影片片段,我們極力建議你先徵求並獲取其版權持有人的同意。
問題6:假若作品中取用了第三者的音樂,從何得知版權的持有人是誰及如何取得其同意呢?
答:若該音樂是巿面可購買的音樂,如CD,你可以嘗試循以下途徑聯絡版權持有人:
A)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網址:http://www.cash.org.hk ;
B) 該音樂的製作及發行公司;
以上途徑只屬建議可聯絡之機構
問題7:我可以使用互聯網上下載或購買的音樂嗎?
答 :可以,但必須要該提供音樂的互聯網站同意其所提供的音樂可用作其他創作的用途才可。故此必須留意該互聯網站上有關該音樂的授權和使用權的事宜,如:用者是否獲授權允許使用該音樂以作其他創作及公開放映 / 播放等用途。
問題8:假若在作品裡取用了第三者的錄像或影片片段,我又該怎樣處理版權的問題?
答:情況跟處理使用第三者音樂的步驟及情況相約,只是在聯絡版權持有人方面,可嘗試聯絡該錄像或影片的發行商、出品人或片主。
問題9:哪些途徑可獲悉更詳細的版權法例資料?
答:有關版權條例(第528章)詳情,請瀏覽 www.legislation.gov.hk 或可參閱知識產權署的網站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ip_laws/copyright.htm